12月19日,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印发《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明确提出融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、融合创新社区养老助餐服务。鼓励家政企业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,统筹融合发展社区服务网点,发展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。
以下为《指导意见》中与养老相关的主要内容:
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
发改社会〔2022〕178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商务主管部门、教育厅(局)、民政厅(局)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乡村振兴局、总工会、团委、妇联:
家政进社区是指家政企业以独营、嵌入、合作、线上等方式进驻社区,开展培训、招聘、服务等家政相关业务。推动家政进社区,有利于稳定服务关系、提高家政服务品质,有利于扩大居家养老育幼等服务供给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,有利于增加社区就业、扩大家庭消费,是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关键环节,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、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一项重要举措。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30号),指导各地推动家政进社区,现提出以下意见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二)基本原则
创新发展,深度融合。创新家政进社区的服务模式,提升家政企业全链条发展能力,推进传统家政服务与居家育幼、社区养老、社区助餐等深度融合,拓展家政进社区的内涵和外延。
二、推动家政服务网点进社区
(二)支持家政企业与社区载体融合共享。
推动家政企业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、日间照料中心、托育机构、老年助餐点等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,适当减免租赁费用,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共享共用共管。家政企业可与便民超市等市场主体共同运营社区“家政服务超市”。鼓励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开设家政服务机构,或与家政企业开展合作,积极拓展服务范围。
五、创新家政进社区的服务供给
(十六)融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。
鼓励家政企业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,统筹融合发展社区服务网点,大力发展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。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,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,支持具备条件的家政企业承接其中的适老化改造项目。鼓励有条件地区的家政企业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。
(十七)融合创新社区养老助餐服务。
推动家政企业积极参与养老助餐服务规范等标准制定。统筹家政社区服务网点与老年食堂设置,鼓励家政企业依法开办社区长者饭堂。支持取得餐饮配送服务资质的家政企业,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、多样化的上门送餐服务。
六、创新家政进社区的供应链
(十九)做强家政企业“中央工厂”模式。
支持品牌化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,采取“政府+龙头企业+社区”模式,全面打造“技能培训+推荐就业+家政服务+产品团购”家政进社区的全链条服务。鼓励各地打造地域性家政品牌,推动酒店业、物业、养老服务业、互联网业、制造业等大型企业进入家政服务领域。
来源:国家发改委